镇级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

依照1999年中央办公厅及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《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》的第二条,明确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,即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,是指县、区直属党政机关、审判机关、检察机关、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[查看全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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